临夏州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告患者书
发布日期:2021-11-02 09:45:23供稿:柴秀礼 编辑:管艳萍 审核:马丁援 发布:金国华196


  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
  近日,我省部分地区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,形势严峻、任务紧迫,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请您来我院就诊时注意加强个人防护,并积极配合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:

  一、做好个人防护,并主动及时报备行程及活动轨迹。来院患者请从“患者通道”入院,全程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,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及体温检测,主动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;瞒报、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二、以下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医院预检分诊人员,并履行相应的防控义务:

  (一)2021年9月30日(含)以来从内蒙古二连浩特市、额济纳旗,10月1日(含)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、陕西西安市、甘肃嘉峪关市、张掖市、酒泉市,10月15日自兰州市城关区云祥小区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天庆丽舍小区返临人员。

  (二)健康码、行程码为红色或黄色的患者。

  (三)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肉痛、腹泻等症状的患者。

  三、我院门诊全面实行实名预约制。广大患者可通过“健康甘肃手机APP”、“临夏州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”、“甘肃预约挂号网”、12320卫生热线等途径提前预约挂号,尽量“先预约、后就诊”,提前申请“健康码”。

  四、非常时期,我院全面禁止住院患者探视。陪护人员做到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不串病房,自觉保持1.5米以上距离。

  五、住院期间,如发现高、中风险地区、境外来临返临人员有隐瞒不报或涉嫌逃避隔离措施、流调、核酸检测等行为的,请您立即举报,举报电话:12320。

  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相关疫情防控规定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
  临夏州人民医院

  2021年10月20日